甘肃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2022-07-27 14:50:00   浏览:

近日,甘肃省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明确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通知》要求,自20227月起,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政策。缓缴范围内的企业可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0227月已缴纳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的企业,可从8月起享受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原文链接:https://m.gmw.cn/baijia/2022-07/27/1303063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