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

2022-08-25 13:11:00   浏览:

为依法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平等就业权益,河南省人社厅、省卫健委日前下发《关于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曾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由,拒绝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复者,依法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平等就业权益。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并科学合理设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查询期限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非法查询相关检测结果。

《通知》要求,严禁用人单位发布或委托发布含有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历史阳性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严禁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曾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由,拒绝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复者;严禁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和用工过程中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实施就业歧视;严禁用人单位随意违法辞退、解聘新冠肺炎康复者;支持劳动者对就业歧视侵权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河南省将依法查处、曝光相关就业歧视违法行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加强排查检查,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非法查询核酸检测结果、超过合理期限设置查询期限、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实施就业歧视的,依据职责分工快查快办,采取行政约谈、通报曝光、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有力举措,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对招聘信息中含有相关歧视性内容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处罚。对涉及其他就业歧视情形或非法使用核酸检测信息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河南省要求各地突出宣传执法并重,持续加强相关知识科普和法治宣传,最大限度消除社会对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误解,从源头上防止市场主体过度防疫和层层加码“一刀切”。对查处的涉及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典型问题,要主动公开曝光,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原文链接:http://www.workercn.cn/c/2022-08-25/71451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