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找“黄牛”准行?别再上当受骗啦!

2022-10-19 15:21:00   浏览:

2021年的冬天,阿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在工厂务工时不慎受伤,养伤之余作为家里顶梁柱的阿杨向有关部门递交了工伤评定申请。阿杨觉得自己在上海人生地不熟,于是经人介绍认识了老乡纪景。老乡纪景称自己有门路,阿杨支付其工伤赔偿款的20%即可。阿杨向纪景支付了人民币一万八千元托其办事,最终却发现工伤鉴定结论书的落款日期在找纪景办事之前即已出具,阿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嘉定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并当庭宣判。


案件缘起
2021年11月,“沪飘”阿杨在务工时不慎伤到了右手拇指,导致其一段时间内无法再继续正常工作。工厂帮阿杨提交了工伤鉴定材料后,阿杨看着周围忙碌的工友,又想想临近的年关家中的开销,不禁担心起自己是否能拿到工伤赔偿。
阿杨向工友吐露了自己的担忧后,工友说有一个老乡老纪,为人热情又有门路,据说帮不少人搞定过工伤鉴定的事情,让阿杨不妨去咨询一下老纪。
老纪名叫纪景,是个微胖的中年男人,对阿杨的伤势极为关心:
老纪:“兄弟你这伤的不轻啊,弟妹在家得挺着急吧?工伤这东西评定标准严格,有时候你不找人,评不上等级可就亏大了,工伤鉴定可就一次机会。”
阿杨:“那哥我这个咋整呢?现在手伤了不能干活,一家老小等着吃饭,我不能再没有工伤这笔赔偿款了啊。”
老纪:“这样,哥也不嫌天冷,出去帮你跑跑关系,但是你也知道这跑关系需要点经费,不是哥想赚你的钱,哥一毛钱不要你的,咱老乡之间就是个帮忙。”
阿杨:“那就太麻烦哥了,你说跑关系要多少钱,我这就转给你。”
老纪:“一般来说,疏通关系要赔偿款的20%,你这个情况差不多两万四,你先给哥一万八,剩下的办成了再说。”


阿杨和老纪,在上海的12月的寒风中,在昏暗的路灯下,一人一根烟的时间谈完了工伤鉴定找人托关系的事情。阿杨看着老纪拿到疏通款走远的背影,好像看到了一家老小富足过年的愿景,但又好像看不清未来的路。
阿杨把一万八千元转给老纪后,隔三差五向老纪询问工伤鉴定的进度。不到半个月,阿杨拿到了嘉定区劳动能力嘉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老纪开始向阿杨催要尾款六千元。
阿杨一边准备着转账款,一边在心里嘀咕找了人就是快。转账前,阿杨突然发现《鉴定结论书》的落款时期就在2021年的12月27日,也就是说,在阿杨找到老纪的当天,鉴定机构已经将阿杨的工伤等级评定完毕了。
情急之下,阿杨找到了老纪对质,问老纪是不是骗了他并要求老纪退还之前所付的一万八千元。老纪当场翻脸:“你这么不信任老乡,你有本事你就去报警,钱我是不会退给你的。”于是阿杨向公安机关报案,致本案案发。
2022年2月14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纪景抓获,民警讯问被告人纪景,是否有能力且确实为被害人阿杨办理工伤鉴定事宜?被告人纪景称,其并没有所谓的关系,只是在网络上查询了类似的伤情判断阿杨的工伤鉴定八九不离十,又看阿杨没经验且确实着急,一时起了贪念骗取了被害人阿杨的钱款。
法院判决
最终,被告人纪景到案后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下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案发后向被害人阿杨退还了全部赃款。
上海嘉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纪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等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纪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纪景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结合被告人已全部退赔等情节,在量刑时一并予以考虑,并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判决
判处被告人纪景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法官提示
当人们遇到不熟悉的领域和问题时,往往希望借助外力完成该事。在此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称便容易促发代人办事的“黄牛”行业,二者可能构成委托合同法律关系,但若有人借此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则存在诈骗的风险。那么,人们可如何提高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呢?
一、牢记道德红线,勿行违法犯罪行为
面对或有获利的劳务行为,受托人应当谨记基本的道德要求、诚信做人、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勿因信息不对称滋生贪念,从而行违法犯罪行为。否则,轻则受行政处罚或被提起民事诉讼,重则会被处以刑罚。
二、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办事进度。
三、及时报警维权,注意留存关键证据。

遇到可疑情况,或已不幸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后,应及时报警。同时,注意留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以便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认定及侦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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