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四川德阳医保参保职工门诊看病可报销

2022-11-01 13:57:00   浏览:

近日,四川省德阳市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新闻发布会召开,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德阳将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将医保参保人员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据悉,德阳市职工医保从2001年开始建立,实行的是基金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保障门诊小病和药品的费用支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需求的提高,个人账户的局限性也逐步凸显,主要问题体现在保障功能不足,减轻负担效果不明显,“有病的不够用,没病的不能用,基金使用效率不高。”德阳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日前出台的《德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门诊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报销。

此项保障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按年度设起付线和支付限额。起付线在职职工200元、退休人员150元。支付比例分等级确定,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10%;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人员2500元。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仍然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将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额度是按照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个人账户允许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等四类费用。

此外,新政策还建立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门诊特殊疾病保障。未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费用,在月度支付限额内据实支付。具体标准为:1级高血压20元/人/月,糖尿病30元/人/月。

对适合于在门诊治疗的需长期服药或费用较大的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根据疾病谱、基金运行等情况,稳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购药负担。

原文链接:http://dy.newssc.org/system/20221101/003356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