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省外参保人员在浙定点药店直接结算

2022-12-06 13:24:00   浏览:

支持省外参保人员在浙江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取消省内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支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双向享受医保结算服务——近日,浙江省出台新政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231月起执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完善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支持省外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省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门慢、门特、住院外配处方,待遇结算按参保地政策执行;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外配处方,可回参保地按规定进行零星报销。支持省内参保人员按规定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记者注意到,文件中提到,异地就医人员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根据《通知》,新政策将支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及标准;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待遇按参保地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转诊转院待遇水平;符合转外就医规定并备案的,执行参保地转诊转院待遇政策及标准。

针对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新政取消省内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即可按规定在省内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并直接结算。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104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