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成为全省首个先行城市 个人养老金账户两周已开立245673户
2022-12-08 16:37:00 浏览:
记者从苏州市个人养老金政策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作为全省首个先行城市,苏州个人养老金自11月25日启动至今,已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245673户,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239703户;缴费55090户,缴费总额5685.2万元,其中购买金融产品1130.45万元。苏州市人社局、苏州银保监分局针对个人养老金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对市民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了回应。
每年缴费上限12000元,不可以补缴
据介绍,个人养老金每年缴费上限12000元。个人养老金缴费方式比较灵活,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全程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在缴费限额内,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缴多少,没有下限规定。本年度内可以按年度缴费,也可按月或分次缴费,但不可以补缴。
完成缴费后,参加人可通过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及商业银行渠道查询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即扣税凭证)。每月5日起,参加人可以查询下载上月的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每年1月15日起,参加人可以查询下载上年的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
苏州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李谦告诉记者,参加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按月领取时,可以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确定的计发月数逐月领取,也可以按照自己选定的领取月数逐月领取,领完为止;或按照自己确定的固定额度逐月领取,领完为止。参加人选取分次领取的,应选定领取期限,明确领取次数或方式,领完为止。
个人养老金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洪伟芳介绍,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通过给予税收优惠支持,鼓励参保人积极参加。参加人通过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记录所有相关信息,作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根据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按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税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计入综合所得,单独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先有基本再有补充,只要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都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参加人的个人缴费全部归集到个人资金账户,在年度缴费限额内自主决定缴费金额,达到领取条件后,自主决定领取方式。”洪伟芳说。
参加人可自主选择购买合规金融产品
记者获悉,参加人可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买什么、什么时候买,都由参加人自主选择、自主决定。”洪伟芳说。
苏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居立告诉记者,按规定,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具体包括个人养老储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个人养老金产品。
符合条件可自愿参加,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
苏州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李谦介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及《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也就是说,只要是在苏州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不论是单位缴费还是灵活就业缴费,不论是企业职工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都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个人养老金有两个账户,一个是在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另一个是在银行开立或指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等。这两个账户是相互唯一对应的,且开户有先后顺序,要先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拿到“入场券”后,再开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两个账户,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内的账户,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完全不同,缴费不能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抵扣。
苏州力争走在全国先行城市前列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洪伟芳介绍,今年4月,国家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11月陆续出台《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并公布了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名单,启动个人养老金工作,苏州是江苏省唯一先行城市,在苏州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参加个人养老金。
洪伟芳告诉记者,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出台,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弥补了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短板,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接下来,苏州市人社部门将加强组织实施,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在苏州平稳实施,努力实现个人养老金安全规范发展,力争在服务水平、运作规范、资金规模等方面,走在全国先行城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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