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工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创新路径
2022-12-19 14:18:00 浏览:
随着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框架的初步完善,地方工会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维权服务方面积累了诸多经验。这些地方经验为践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要求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支撑。
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总工会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组织和权益维护方进行了创新性探索。
其一,推进协同式建会入会机制,最大限度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坚持“头部带动、行业跟进、兜底保障”的工作机制,调动市、区总工会力量通过沟通对话方式突破头部平台企业,以顺丰集团建会和顺丰快递员入会的经典案例作为示范,带动行业其他平台企业建会,动员快递员入会,并依托各区街道下辖的社区工会联合会联合行动,借势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守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的底线。
其二,建立体系化的高质量服务机制,以阵地广覆盖为基础,以帮扶保障工作为重心,以专项定制服务为特色,构成针对劳动者日常服务有阵地、保障服务有资金和专项服务有专属的工作格局。例如,构建遍布全市的“1+11+N”职工服务阵地体系;打造“一体两翼”五重帮扶保障工作体系,提供分级分类分层的“五重”帮扶保障服务,以“暖工基金”计划和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设计的“E路守护”综合保障服务为两翼支撑。
其三,在权益维护方面,建立“源头参与、源头协商和源头预防”三项机制。一是市总工会联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印发《深圳市打造金牌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实施方案》《深圳市打造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实施方案》,推动从源头上参与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二是联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印发《关于在企业中建立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机制的工作方案》,推广龙岗“小三级”议事会源头化解劳资矛盾的经验。三是构建劳动领域风险隐患预警处置“211”体系。通过建立预警信息员队伍、工会应急分队、预警处置平台和分层分级处置机制,及时预判处置新就业形态群体劳动领域风险隐患。
尽管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深圳工会在探索过程中仍旧发现一些亟待破解的问题。一是平台企业用工及运营关系复杂,企业建会意愿不强;劳动者流动性过高,维权意识不强。二是已建会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大多存在工会组织网络不健全、总部建会覆盖网点建会、会员会籍管理困难等问题,高流动性也导致工会维权服务工作难以有效触达。三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关数据目前主要依靠工会通过智慧工会平台收集,各部门摸排统计的数据偏差较大,统计口径也亟待统一。
为破解这些问题,秉持平台企业健康发展和劳动者权益保障之间平衡的原则,今后可以在如下方面进行完善。
在制度上解决基础性问题,即在政策中明确不同类型平台的劳动者哪些属于符合劳动关系的情形,哪些属于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情形。深化符合劳动关系情形与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用工关系定位。
在权益维护上解决参与性问题,推进劳动者与平台及相关企业强化沟通协商机制,实现“算法取中”的效果。推动头部平台企业建立定期与劳动者沟通对话的机制,同时强化工会倾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诉求的机制,并定期向平台企业反馈。建立“双路径”平台管理改善机制,从平台算法改善和平台相关合作商、派遣外包机构改善管理两个路径,推动平台算法不断优化、劳动者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在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上解决风险性问题。推动平台及其相关合作商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用好社会力量作为第三方调解组织,构建新就业形态领域的劳资矛盾源头治理机制,将平台企业及其合作机构与劳动者之间的各类劳动争议化解在源头。同时,工会可考虑联合市场监管、邮政、交通等部门共同建立监管机制和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