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2年离职7次均要求赔偿,法院:拒绝碰瓷式维权

2022-12-30 15:52:00   浏览:

李某在淮安某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工作期间李某存在上班睡觉等不遵守工作纪律的行为。工作不到2个月,李某即主动提出离职。

当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经协商一致,公司支付给李某工资及社保补贴等相关费用。后李某诉至法院,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

法院查明,两年来,李某先后七次在不同法院起诉不同单位,均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李某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短则数日,长则数月,且用人单位均抗辩李某在工作中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行为。法院认为,李某利用用人单位管理漏洞,故意制造劳动纠纷以获取不当利益,严重违反了诚信原则,依法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本案李某专找用工不规范的单位"劳动碰瓷",有心"找茬",无心工作,滥用诉权谋取不当利益,有违职业道德。本案裁判旨在遏制"碰瓷式"维权,同时也教育指引人们诚信为人、踏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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