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权益设置错误,重大过失要担责

2023-04-10 17:37:25   浏览:

       【基本案情】 
        梁某在某公司负责管理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业务。2021年7月30日至8月4日期间,梁某为公司淘宝店的直播设置直播间新人券、直播间购后券、分享直播间红包、关注主播红包等,后在8月5日的直播间发放了梁某设置的各项直播间权益。当晚,梁某发现其在设置红包时将“直播间红包”错误设置成“普通红包”,导致原限制在直播间使用的红包,不限在直播间使用。经统计,梁某给公司造成损失共计22.66万元。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梁某赔偿全部损失,因仲裁委不予受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梁某作为运营总监,其工作职责包括直播等新媒体平台业务,梁某在设置直播间权益时因前期存在设置正确经历而轻信其设置操作,在后续设置时未尽职尽责审慎检查权益设置,导致设置错误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梁某对损失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某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可以就损失追究责任,梁某签署并确认过遵守员工手册规定。故法院根据双方约定,综合考虑梁某的过错大小及工资收入,最终判决梁某赔偿公司损失4万元。
       【法官说法】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最基本的权利义务就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提供劳动时所带来的附随义务就要求劳动者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尽到勤勉义务,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没有尽到谨慎和合理注意义务,不当履职,就侵害了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本质权利,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不利后果。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中规定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一般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认定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应当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岗位职责、工资收入水平、损失大小、单位管理漏洞等,防止单位转嫁经营风险。
        本案中,虽然某公司诉请要求梁某赔偿损失20余万,法院最终综合考虑了梁某的过错大小及工资收入等认定梁某赔偿损失4万元。本案提醒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应勤勉谨慎,以免因不必要的过失给单位及自身造成损失,也提醒用人单位加强管理,减少经营漏洞,降低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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