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度全省大型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给予经费补贴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省直单位:
今年以来,各地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举办各类大型公益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引进大批急需紧缺人才,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经组织推荐、评委评选、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对全省30场大型公益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给予经费补贴,每场次补贴5万元(名单见附件)。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江苏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0号),按规定使用管理补贴经费。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要进一步推动市场建设再上新台阶,发挥示范引领和区域辐射作用,更多更好地举办公益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提高市场配置效率,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保障。
附件:2017年度全省大型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经费补贴名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相关政策的指导意见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贯彻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