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度全省大型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给予经费补贴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省直单位:


  今年以来,各地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举办各类大型公益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引进大批急需紧缺人才,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经组织推荐、评委评选、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对全省30场大型公益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给予经费补贴,每场次补贴5万元(名单见附件)。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江苏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0号),按规定使用管理补贴经费。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要进一步推动市场建设再上新台阶,发挥示范引领和区域辐射作用,更多更好地举办公益性人力资源交流活动,提高市场配置效率,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保障。


  附件:2017年度全省大型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经费补贴名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