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
2023-04-18 11:55:07 浏览: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兰州市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近日已印发。根据方案,兰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到2024年底,力争实现每年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6000人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不少于600人,返乡入乡创业人数累计超过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增收。
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推行“一网通办”、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程度。结合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兰州市“兰州启航”大学生创业扶持行动等特色创业品牌行动、劳务品牌培育计划,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优化“敢闯敢创”的良好创业生态。
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
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展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聚焦农民工能力短板、产业特点和创业阶段,强化培训、资金、场地、用工、营销等扶持,助力返乡创业项目更好发展。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鼓励发展夜经济、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引导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
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服务
结合“双创”活动,拓展创业服务内容,集聚各方优质创业服务资源,加快构建创业信息发布、业务咨询、能力培养、指导帮扶、孵化服务、融资支持、活动组织等一体化服务机制。组织创业导师走基层活动,探索开展创业导师与创业企业“结对子”行动,依托各层级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对重点群体创业进行分类指导,通过主动对接、定期走访、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服务。
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
针对重点群体创业需求,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充分发挥社会培训的载体作用,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开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扩大你的企业”等培训,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各高职院校开展SYB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优先实施应用型创业培训课程、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
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探索推进电子化审批和线上办理,提升创业担保贷款申领便利度,简化担保手续,推动担保基金有效履行代偿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经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各县区可按相关文件规定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的范围和条件,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增加贷款贴息。
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政策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扩大小微企业覆盖面。持续推动“陇原惠岗贷”融资业务开展,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提高重点群体创业成功率
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用于创业项目使用的场地,优先向重点群体免费提供。落实市级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补助,引导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保障,提高重点群体创业成功率。鼓励支持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载体改造升级,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孵化服务水平。
依托平台提供维权“绿色通道”
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资源,设立零工服务专区,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服务大厅开放时间,免费向社会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维护,提供维权“绿色通道”和法律援助服务。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原文链接:https://www.workercn.cn/c/2023-04-18/7806678.shtml
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推行“一网通办”、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程度。结合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兰州市“兰州启航”大学生创业扶持行动等特色创业品牌行动、劳务品牌培育计划,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优化“敢闯敢创”的良好创业生态。
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
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展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聚焦农民工能力短板、产业特点和创业阶段,强化培训、资金、场地、用工、营销等扶持,助力返乡创业项目更好发展。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鼓励发展夜经济、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引导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
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服务
结合“双创”活动,拓展创业服务内容,集聚各方优质创业服务资源,加快构建创业信息发布、业务咨询、能力培养、指导帮扶、孵化服务、融资支持、活动组织等一体化服务机制。组织创业导师走基层活动,探索开展创业导师与创业企业“结对子”行动,依托各层级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对重点群体创业进行分类指导,通过主动对接、定期走访、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服务。
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
针对重点群体创业需求,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充分发挥社会培训的载体作用,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开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扩大你的企业”等培训,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各高职院校开展SYB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优先实施应用型创业培训课程、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
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探索推进电子化审批和线上办理,提升创业担保贷款申领便利度,简化担保手续,推动担保基金有效履行代偿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经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各县区可按相关文件规定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的范围和条件,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增加贷款贴息。
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政策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扩大小微企业覆盖面。持续推动“陇原惠岗贷”融资业务开展,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提高重点群体创业成功率
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用于创业项目使用的场地,优先向重点群体免费提供。落实市级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补助,引导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保障,提高重点群体创业成功率。鼓励支持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载体改造升级,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孵化服务水平。
依托平台提供维权“绿色通道”
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资源,设立零工服务专区,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服务大厅开放时间,免费向社会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维护,提供维权“绿色通道”和法律援助服务。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原文链接:https://www.workercn.cn/c/2023-04-18/78066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