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多举措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2023-05-08 10:49:45 浏览:
全年培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1万人次左右,开展平台企业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50场,提供用工对接服务5万人次……近日,辽宁省印发《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不断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持续优化劳动保障服务,及时防范化解劳动争议等多项举措。
据悉,辽宁今年将适时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示范指引,指导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督促平台企业持续优化派单机制,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时间,完善劳动报酬规则,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鼓励企业为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开展暖心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行动,着力治理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
《意见》明确,辽宁将建立新就业形态风险监测防范体系,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积极探索集体协商新模式,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职业伤害、抽成比例等涉及劳动者权益事项为主要协商内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协议。
指导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鼓励建设新职业技能平台,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行业培训任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推动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居住区、商业区建立“暖心服务驿站”。
原文链接:https://www.workercn.cn/c/2023-05-08/7828679.shtml
据悉,辽宁今年将适时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示范指引,指导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督促平台企业持续优化派单机制,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时间,完善劳动报酬规则,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鼓励企业为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开展暖心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行动,着力治理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
《意见》明确,辽宁将建立新就业形态风险监测防范体系,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积极探索集体协商新模式,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职业伤害、抽成比例等涉及劳动者权益事项为主要协商内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协议。
指导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鼓励建设新职业技能平台,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行业培训任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推动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居住区、商业区建立“暖心服务驿站”。
原文链接:https://www.workercn.cn/c/2023-05-08/78286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