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员工因欠薪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工会调解助其拿回全额欠薪及年终奖

2023-06-05 14:13:44   浏览:

        “马克先生让我代他向工会调解员表示感谢,是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帮助他化解了争议,使案件能够在调解阶段案结事了,避免了开庭审理等后续一系列流程,减轻了当事双方的讼累。马克先生还说,这让他卸下了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这是外籍员工马克先生的代理人郭律师在签署完调解文书后,当场向朝阳区总工会调解员表达的谢意。

外籍员工遭遇欠薪请求给付离职补偿

        马克先生是一名外国友人,在华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2017年7月,马克先生入职北京一家科技公司,担任创意总监职务,公司承诺马克先生月工资为6万余元,除工资外还有丰厚的年终奖金。
        
2019年至2022年期间,新冠疫情爆发,公司业务受到影响。因资金运转困难,公司累计拖欠马克先生3个多月的工资,甚至连2020年、2021年度的年终奖金也未能发放。2022年3月,马克先生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不仅不支付欠薪、年终奖金,甚至拒绝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迫于无奈,马克先生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马克
先生提出了四项仲裁请求:1、支付欠付的工资17万元;2、支付2020年年终奖金10万元;3、支付2021年年终奖金20万元;4、支付经济补偿金30万元。合计仲裁请求金额超过75万元。

公司提出管辖异议首轮调解拒付奖金

       在收到并查阅马克先生的仲裁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据后,工会调解员及时联系涉案公司,希望其针对马克先生提出的请求事项在10日内给出具体的调解方案。
        
一开始,公司便提出实际经营地址已经更换的主张,隐晦地对案件管辖权提出了异议。工会调解员解释说,虽然公司的经营地址变了,但马克先生的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并未变更,受案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仍有管辖权。在确认案件管辖不存在瑕疵之后,公司代理人称其先向领导汇报再作决定。
       
不久,公司在约定时间给出首轮调解方案,即认可欠付马克先生工资的事实,同意其补发请求。不过,公司因疫情影响长时间停工停产,已经欠付了许多员工的工资,经营十分困难。对于马克先生的年终奖金请求,公司称无法接受,但未详细说明原因。对于经济补偿金请求,公司称马克先生系主动辞职,不是被公司辞退,不同意支付。
        
工会调解员追问年终奖金的计算方式,询问双方是否就年终奖金数额已经协商一致,现在是否仅就未及时支付事宜存在争议?公司未明确回复这些问题,但称因马克先生负责的项目出现重大问题并导致公司损失数百万,如果要打官司,公司将请律师介入,不排除追究马克先生的法律责任。

摆明各自利害冲突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经查询企业资信情况,工会调解员发现该公司存在多个执行案件。随后,工会调解员联系马克先生的代理人,询问其是否同意公司提出的调解方案,并向代理人说明了公司目前的债务情况及项目损失的事情,希望马克先生充分考虑公司的债务情况及时效风险,尽早达成调解协议。
       
马克先生表示虽了解上述风险,但公司愿意给付的金额过少,缺乏谈判诚意,希望终止这样的调解。首轮调解濒临失败,工会调解员再次联系公司,希望其酌情考虑马克先生关于年终奖金事前已沟通好、只是暂未支付的客观事实,公司回复请示领导后再行反馈。
        
随后,公司更换了代理人。工会调解员及时与公司新代理人进行沟通,经与公司负责人多次协商,公司给出了第二轮调解方案,即认可欠薪事实,支付一半年终奖金,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称其已经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存在终本案件,已无足够的支付能力。如果马克先生同意上述调解方案,公司同意想办法尽快支付。工会调解员再次询问年终奖金一事,公司仍强调此前的主张,并认为马克先生不符合领取年终奖金的条件。 
       
工会调解员再次联系马克先生,向其说明公司的经营现状。马克先生表示,可以放弃经济补偿金,但必须要求全额支付欠薪及年终奖金,否则不同意调解。工会调解员表示,根据公司的债务情况,尽早拿到调解款项更为重要,如果错失调解机会,公司也不排除会申请一审、二审等程序,这对马克先生来说,付出的时间成本、机会成本也是不能忽视的。
       
然而,马克先生不肯让步,工会调解员只得再次联系公司。公司经内部协商,答复同意马克先生的要求。然而,公司此后又出现反悔、动摇等情况,甚至提出放弃调解转仲裁开庭。经工会调解员反复劝解并释明调解的优势,公司最终同意全额支付欠薪17万元及年终奖金30万元的调解方案,并在调解员组织下双方签订了调解文书,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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