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除三方协议的理由为何一变再变

2023-06-15 09:52:00   浏览:

       转眼又到一年毕业季,找到一份合适并喜欢的工作,成了学生们眼下最迫切的任务。就读于上海东华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高同学也不例外。早在今年4月份,她便与心仪的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可就在临毕业前,公司先以“不符合公司发展”,后又以“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协议,而当初约定的5500元违约金企业也拒不赔偿,这让小高顿时陷入两难境地,“秋招和春招都结束了,再让我重新找工作,不就比别人慢一拍了吗。”
 

【专家建议】签订三方协议要“擦亮眼”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理事张佶认为,小高与企业主动签订三方协议以及约定违约条款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
       
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下来,包括设置一些违约条款和违约金等。这么做其实是对毕业生的一种保护。但要注意的是,双方约定的条款应当客观和公允,不是单位或个人可以左右的。例如,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好坏,要有公平公正的考核标准,而非单位说你好就好,说不好就不好。
        
张佶同时建议应届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一定要“擦亮眼”,与企业就录用等相关条款进行明晰,不能模棱两可。比如,考核标准有哪些,转正之前需要达成哪些条件,这些最好在协议里写清楚,既是对毕业生负责,也是对企业负责。以免遇到像小高这样的情况,企业突然编出一个“站不住脚”的理由来。
       
“哪怕赢了官司,但错过了招聘季,还是很吃亏的,宁愿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找新的工作上去。”上海杉达学院学生教育处副处长兼就业办主任张剑萍建议,毕业生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尽可能与企业沟通和调解,在保证利益不受侵害的基础上互让一步。
       
张剑萍还就三方协议的中的违约问题,向广大毕业生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用人单位违约。近几年受大环境影响,校招后违约的企业不在少数,建议学生在签订三方前提前了解一下企业是否有这方面的“黑历史”,避免自己入坑。同时对于无故解约且没有遵守约定赔付违约金的企业,也希望有相关部门能建立企业黑名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是毕业生违约。有些学生在签完三方协议后,又找到了更好的单位,某种程度上来说也需要按照协议向用人单位赔付违约金,一般不高于一个月的工资。建议学生在签约时一定要看清楚协议上的违约条款,与企业合理约定违约金额
        
此外,如果学生跟企业解约,凭借解约证明,可以向学校提出再申请一份新的三方协议。但即便如此,在签订三方协议前还是要做好综合考量,不要轻易的签约,更不要轻易的违约,那样无论对谁都会造成损失。
 

【链接】在签三方时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应届毕业生在签三方协议时要注意什么?

       单位名称: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
       
辨别实习期、见习期与试用期: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提高其自身素质的过程或时间,属于学校教育的范畴。实习期间,与所在的实习单位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规的保护;见习期是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适用与用人单位招收高等学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期限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违约金:为了保护学生和单位的双方权益,在协商中最好设置一定的违约成本。
       
备注事项: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签约程序: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
        
要明确职务和岗位,杜绝用人单位随便换岗或调职。

原文链接:https://www.51ldb.com/shsldb/wq/content/0188b40b38d2c0010000df844d7e124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