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个醒丨送餐骑手办健康证属于从事业务有关工作

2023-07-05 16:35:55   浏览:

        小童于2021年3月1日入职上海HH餐饮配送公司,从事骑手配送工作。同日,公司为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3月9日上午,小童根据公司要求,前往某医院办理健康证,途中其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另一辆非机动车发生严重碰撞。经交警处理后,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童负事故全部责任。8月16日,公司向交通事故受害方赔偿了各类赔偿金共计7万余元。赔偿后,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但保险公司认为,骑手系在办理健康证途中发生事故,并非在送餐途中发生,且办健康证非从事受雇行为,该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故拒绝赔偿。双方无法就索赔问题达成一致,最终对簿公堂。

一、餐饮配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属于与从事业务有关工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从事业务有关工作”的理解应结合雇主单位的经营范围、雇员的工种、从事工作之于其主要工作的重要性和关联性及是否受雇主指派等因素综合考量。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由此可见,健康证是从事餐饮工作人员应当办理的证件之一,从事餐饮外卖配送工作的人员也需办理健康证。小童主要工作内容为餐饮外卖配送,办理健康证对于其开展配送工作至关重要,是否办理健康证直接关系到骑手后续接单配送行为的实施。因此,对小童而言,办理健康证与其主要工作内容紧密相关。小童从居住地至定点医院办理健康证之行为亦是受雇主公司指派,符合受雇行为的形式外观要件。故法院最终认定,小童前往办理健康证途中发生的事故,属于受雇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属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

二、灵活就业人员更应当注重职业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

        随着灵活就业队伍的日益壮大。物流配送、网络主播、自由设计师等灵活就业方式与传统就业方式在工伤保障、雇主保障方面有着不一样的制度。传统就业模式通过劳动关系的建立,关联起相应的社会保险关系;而灵活就业模式下既可能是标准的劳动关系,也可能是非标准的劳动关系或不构成劳动关系,或许不能直接关联起相应的社会保险。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海市邮政管理局曾于2022年5月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4号),就更好地保障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险权益,为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各大商业保险公司也推出了不少为灵活就业人员从业单位办理雇主责任保险的产品。因此,在新经济新业态下,无论是雇主单位还是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当更加注重相关的职业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从而分散因雇佣行为带来的相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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