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综合执法局: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福建省人力资源劳务中介管理服务暂行规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17〕8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全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项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放管服”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严格规范监管行为,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明确监管内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内容为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年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状况、经营范围是否超出行政许可、是否有向非“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岗位上派遣员工、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否低于两年、是否把注册资金抽调而少于200万元、是否存在违法派遣员工、是否依法足额为被派遣员工缴纳社保费;被派遣员工是否同工同酬、劳动保护制度是否完善健全等相关情况。

  三、重视指导服务。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厅印发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规范流程》要求,规范审批行为,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审批和服务效率。要把高效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做到“高效审批、严格监管”。要充实一线监管力量,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的日常监管,确保劳动派遣单位经营合法合规。要主动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的衔接,探索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加快推进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全面依法履行职能,确保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方式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及时采集本辖区劳务派遣单位及业务检查工作人员的信息,实现“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事项名录库)的采集和动态更新。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为不低于劳务派遣单位的5%或不少于50家,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中发现问题要责令劳务派遣单位及时整改,对违法违规问题特别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取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于检查(或查处)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通过登报、官方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通报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应形成报告进行通报,并报省厅备案。省厅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五、做好预防处置。各地要探索建立劳务派遣单位报告制度,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及时报告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动态掌握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况。通过加强调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准确掌握本地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对辖区内出现的如劳务派遣单位规模性裁员、部分被派遣员工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等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要早做谋划,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强化信息报送,加强上下联动,注重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联系人: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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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