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顾问丨企业可解除违纪职工合同,未告知工会流程确有瑕疵

2023-07-27 21:23:07   浏览:

       以往,前来本报咨询而叫“胸闷”的,一般都是普通职工,而这一次,却是一家小企业的老板。
       吴老板自述,20多年前他只身前来上海,经过多年拼搏,开了一家小型食品公司,“民以食为天”虽然竞争激烈,生意还算不错。
       半年前,他招聘了一位“95”后烘焙师,小伙子手艺不错,尤其是蛋糕裱花,创意极多,但小伙子家境较好,上班吊儿郎当,令他头疼不已。

       进入今年夏季以来,由于天气很热,小伙子提出“歇夏假”,这样的事假怎么可能批准呢?吴老板未同意。小伙子一怒之下,自己给自己放假,连续三天旷工,到外地游玩去了。
       吴老板咽不下这口气,但也知道贸然处理会引发不良后果。他先是在小伙子旷工首日,通知其不得无故旷工,必须赶来上班,并告知小伙子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规章制度。次日,吴老板再次通知小伙子,企业规章制度规定,连续或一年内累积三天旷工,视为严重违纪,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金。小伙子旷工第三天,吴老板要求其返回公司说明情况,等候处理。小伙子返回公司后,吴老板问清情况,当场要求人事部门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盖上公章交给小伙子,并要求小伙子立即清理私人物品离开公司。
       吴老板说,他自认为自己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做到了“门儿清”,哪知,小伙子一纸诉状,将企业告到仲裁委,理由是企业解除他前没有通知工会,违反了法定程序。吴老板委屈道:“我一个十人不到的小企业,哪来的工会?”
       上海人桥法律服务调解中心主任、徐汇区人才协会会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曾云鹏认为,随着本市劳动法制法律宣传越来越深入人心,企业在运用自主管理权时,越来越严谨,这是好事。但是,就吴老板处理旷工职工过程来说,确实在程序上出现了瑕疵。
       曾云鹏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吴老板在未通知工会的情况下,就解除了职工的劳动合同,确实是违反了法定程序。
       曾云鹏又说,即便小企业未成立工会组织,也可以征求地区或行业工会意见,来达到履行告知义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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