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持续为企纾困为民解难

2023-08-17 21:18:29   浏览:

       今年以来,河南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相继出台稳岗促就业保生活等一系列惠企利民政策措施,在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增强企业活力、完善失业人员各项待遇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
      继续实施援企稳岗扩岗政策。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实施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延长至2024年年底。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职工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同时,完善失业人员待遇保障,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在为其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省人社厅、财政厅、卫健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为领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代缴生育保险费,领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原文链接:https://www.workercn.cn/c/2023-08-17/79490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