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肇事,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9-17 22:05:35   浏览:

       近日,外卖小哥王某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上个月他为了赶单,驾驶电动车在人民街入口处与迎面驾驶电动车的张先生相撞,造成张先生受伤,当时张先生只是脚有点疼,征得其同意后,王某便继续送外卖,随后再商量私了事故。
       后来感觉不妥,20分钟后送完第二单便报了警。经交警认定,他负事故全部责任。之后他陪伤者张先生去附近医院就医并支付了医药费等1200元,最后双方意见达成一致,事情到此结束。结果9月9日他接到张先生电话,要求他再次进行赔偿,包括营养费、误工费5000元。他觉得对方的索赔不合理。
       张先生说,骑手王某是某团的外卖平台骑手,事发时正在执行公司的工作任务。上周去医院复查后,医生告知他还要在家休养一个月,而自己也是一名骑手,当时没想到看似小伤却需要休养这么久,再次提出赔偿无可厚非。
       王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公司与王某是劳务关系,已为其购买了雇主责任险,事故当天10时30分就结束了派送任务,而事故认定书上明确写明事故发生时间为11时,并非在派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骑手王某在逆行中出的交通事故,理应由他个人全部承担。
       王某说,车祸发生在10时30分,当时事故地点距自己要送的第二单外卖地址仅50米,便决定先送外卖,送单完成后才报的警。所以事故认定书上的时间与事故发生时间不符。
       律师:本案中,王某与公司为劳务关系,且公司为王某购买了雇主责任险,因王某的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应该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如果王某存在过错,可以向王某进行追偿。伤者要求肇事者王某及其公司进行赔偿是合理的,就赔偿金额三方可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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