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工10月8日开始上班,会不会“吃亏”

2023-09-28 09:41:42   浏览:

       近日,一则“新公司让我10月8号入职”的微博话题上了热搜。 
       有的网友说,我即将入职一家新单位,HR通知我10月8日开始上班,我是不是就不能享受国庆假带薪休假待遇了?
       还有人说,今年10月8号本是周日,现调整为工作日后,10月8号入职的职工“多上一天班”,是不是有点“吃亏”?
       另外,10月8号入职,当月社保费是否应“全额缴纳”?到了新单位还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和育儿假吗?
 
当月未全勤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当然劳动者享受带薪待遇的前提是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假设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是2年,起止期间是“2023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那么即便HR通知10月8日开始上班,同样可以享受今年国庆节的法定待遇。
       但如果起止期间是“2023年10月8日-2025年10月7日”,当然不能享受今年国庆节的法定待遇,但可以享受两年后国庆节的法定待遇,所以也谈不上“吃亏”。
       除非劳动合同约定起止期间是“2023年10月8日-2025年9月30日”,那也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不过要提醒新入职职工注意的是,今年10月7日已调整为工作日,而建立劳动关系之日指的是用工之日而非劳动合同约定的履行日期,所以即便劳动合同约定的起止期间是“2023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劳动者未履行请假手续而自说自话拖到10月8日才去上班,也可能被认定为从10月8日才开始建立劳动关系,而不能享受今年国庆节的法定待遇。
      至于今年10月8号从休息日调整为工作日后,10月8日入职的职工“多上一天班”,在计算工资的时候也会多计算一天的工资。
       一年中,劳动者共享受115天的休假天数——104天的休息日以及11天的法定休假日。根据劳社部发2008年3号文《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计算问题的通知》,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一年中104个休息日之外的天数都算作计薪日。也就是说,法定休假日是计薪的,而休息日是不计薪的。
       2023年10月份日历天数31天,其中计薪日22天,包括工作日19天,法定休假日3天;非计薪日即双休日9天。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工资采用固定数额的月薪制,所以在劳动者当月正常出勤的情况下,当月计薪日的多少并不影响到当月工资数额。
       假设职工张三月薪标准是6000元,他在2023年10月1日之前入职,那么他就可以享受3天带薪的国庆法定假日,当月除了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都正常出勤的话,他的工资还是6000元,10月8日是休息日还是工作日,对他的工资数额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而假设张三10月8日入职,由于当月未全勤,当月计薪日的多少将影响到他的工资数额。10月8日周日这天调整为工作日,正常情况下他的10月份工资=6000元/21.75×实际工作日18天=4965元。
      而如果10月8日周日这天未调整为工作日,那么他的当月计薪日就将少一天,也将少拿一天的工资。
 
首月工作社保费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本市规定,职工当年个人社保缴费基数按其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
      如职工进单位首月工作满全月的,月缴费基数按照首月全月的工资性收入核定。如职工进单位首月工作未满全月,月缴费基数按本人当月实际工资性收入核定(下限按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核定),但次月起单位仍应按职工本人全月的工资性收入核定缴费基数并进行调整,在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首月也可以按照全月的工资性收入为月缴费基数。
 
入职新公司当年是否享受年休假
 
       在2023年10月8日入职的职工,当年在新公司是否还能享受年休假?这个首先要看他是否享有休假资格。
       根据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即首先要看截止到2023年10月8号,他是否连续工作满12个月。
       如果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那么就享有了年休假的资格。接下来要看他在2023年可以享受多少天的年休假。年休假天数应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假设王五2023年10月8日入职新公司,他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累计工作时间为2年(2023年年休假天数为5天),而他当年在入职新公司之前又没有休完年休假,按以上折算方法得出:2023年他在新公司还可享受1天的年休假。
 
入职新公司当年是否享受育儿假
 
      根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天数。
       需注意的是,与带薪年休假天数计算天数不同,育儿假计算天数并没有进行“折算”的规定。另外,前者是按照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假期天数,而后者是按照职工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假期天数;两者的计算周期也不同,计算带薪年休假的“年度”是指公历年度,而计算育儿假的“每年”是指小孩的周年。
       假设职工赵六的孩子的出生时间是 2021年6 月 1 日,2023年10月8日她从原单位跳槽到了新单位。如2023年6 月 1 日后,她在原单位未休过育儿假,那么她到了新单位后,在2024年5月 31 日之前,还可享受5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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