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顾问丨员工称正当防卫企业却将其开除

2023-10-12 20:06:51   浏览:

       自己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互殴?老田说企业处理这起事件后,自己越来越糊涂了。
       老田自述,他是工地厨房负责人。平时,早班厨师小王需要制作50个馒头供工人食用。不久前,他突然接到领导来电,说总部来了一批人员参观工地,由于未吃早餐,需要厨房供应。老田便吩咐小王多做15个馒头。
       小王认为自己的工作量已完成,新增的与他无关。或许事出突然,老田说话便有些急,骂了小王一句。小王是个暴脾气,朝老田当胸一拳。众人见状,上前把两人拉开。老田为平息矛盾,便走出厨房“冷静”。本来,事情至此已结束,小王却不依不饶,拿起菜刀追出厨房,朝老田冲了过来。老田怕伤及自己,扭住小王的手,夺下了菜刀,在众人的劝解下,双方没再发生矛盾。老田说,事后,有工友将此事汇报了工地负责人,负责人简单问了情况,便说企业有规章制度,工作期间打架互殴一概开除,遂做出双双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如果我不夺刀,难道等着小王砍我?”老田迷惘地问。
       交通大学特聘劳动法专家徐仁华认为,老田作为厨房负责人,吩咐小王临时增加工作量,虽然他的说话方式不妥,但确实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小王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而动手打人,其错在先。老田没有还手退出厨房,已尽到忍让义务。而小王持刀追击,冲动之下难免有伤人之举,老田夺刀实属正当防卫,企业在处理该起事件时,应该从事发原因、经过、结果等方面全面考量,而不是机械教条地套用规章制度,简单粗暴处理职工。
       徐仁华说,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该是对劳动者等级最高的处理方式之一,用人单位一定要谨慎。如果老田正当防卫的行为无错,确实不能解除他的劳动合同。
       徐仁华提醒,在现实生活里,因为工作原因引发的争斗,以往不少企业采取“一刀切”的做法,确实值得商榷。自从2022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实施,其中规定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中明确指出,被迫还击不再认定为“互殴”,一般认定为正当防卫。很显然,该意见对于企业正确处理员工打架事件的责任认定有一定的指导意见和依据,也是当事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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