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信箱丨企业可以随意增加工作量吗?

2023-10-26 20:24:27   浏览:

记者同志:
 
       您好。我是一名缝纫工,从事服装制作。
       前不久,企业接到一笔订单,老板既不愿支付加班费,又要赶工,便要求我们增加工作量,把原先定额提高30%,并明确完不完成扣工资。问题在于我们本来的工作量就是饱和的,如今增加了工作量,我们要么自行加班加点,要么就是无法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我提出按原工作量计算,否则完不成任务。老板立马翻脸,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
       请问,企业可以随意增加我的工作量吗?如果完不成企业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刘刘
 
刘刘: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在当前情况下,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企业能否增加职工工作量?我们认为:首先,应该科学计算,工作量的确定,是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既带有行业普遍性,也与企业使用的机械、原材料、加工要求等有关,因此,作为具体的企业在制订工作量时,需要进行测试,一般而言,工作量应该取测试获得的平均值比较合理、公平。其次,工作量一旦确定下来,在各项条件未变的情况下,一般不轻易调整。再次,企业即便需要调整原来的工作量,也要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由于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如果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最后,即便工作量调整方案通过上述程序后,企业也要进行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而不是想增就增。
       完不成工作量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无“增加”这个前缀,职工即便完不成,企业也需要经过培训或调整这一程序,如果职工还是无法胜任,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你是在企业新增工作量且未经过法定程序情况下,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不成工作量,企业直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显然是违法的,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当然,我们更希望当事双方能够坐下来进行沟通并协商,共同找到一个平衡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51ldb.com/shsldb/wq/content/018b6562b685c0010000ada09aaa8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