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信箱丨派遣工成正式工,工龄能否连续算?
2023-11-03 09:42:00 浏览:
记者同志:
您好。我原来是由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一家食品公司担任销售,工作三年后,食品公司看中我手中的资源,与派遣公司商量后,直接与我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虽然我工作的场所和工作未发生变化,但我的身份却由劳务派遣工变成该企业的劳动合同制职工。
很快,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企业提出,由于企业发展的需要,双方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在计算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时,企业只认三年工龄,我却认为应该是六年工龄,因为之前和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结束时我没拿过补偿。至今,双方为此争论不下。
请问,我的工龄到底该怎么算?
杨玉辉
杨玉辉:
您好。从派遣工到正式工,工龄是连续计算,还是分段计算,至今法律界也有所争议,认为应该连续计算或分段计算的都有。
我们认为,应该视情计算。以你的情况来说,你长达六年的两段工龄都在同一工作场所、从事同一工作,且更为重要的是,从派遣工到正式工,并非是你主动选择,而是企业之间的安排,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5条规定,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派遣期间的工龄既可以计入连续工龄,也可以分段计算,前提是这个“协商一致”应该在新的劳动合同中体现。此外,必须注意的是,同样是你这种情况,但如果是职工主动跳槽,从派遣工变为正式工,虽然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均无变化,但由于辞职的行为是职工主动作为,工龄应该分段计算。
对于界定劳动者用人单位变化引发的矛盾,我们历来主张应从变动原因着手,特别是查清主动作为方。
原文链接:https://www.51ldb.com/shsldb/wq/content/018b8e537a4bc0010000ada09aaa8097.html
您好。我原来是由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一家食品公司担任销售,工作三年后,食品公司看中我手中的资源,与派遣公司商量后,直接与我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虽然我工作的场所和工作未发生变化,但我的身份却由劳务派遣工变成该企业的劳动合同制职工。
很快,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企业提出,由于企业发展的需要,双方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在计算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时,企业只认三年工龄,我却认为应该是六年工龄,因为之前和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结束时我没拿过补偿。至今,双方为此争论不下。
请问,我的工龄到底该怎么算?
杨玉辉
杨玉辉:
您好。从派遣工到正式工,工龄是连续计算,还是分段计算,至今法律界也有所争议,认为应该连续计算或分段计算的都有。
我们认为,应该视情计算。以你的情况来说,你长达六年的两段工龄都在同一工作场所、从事同一工作,且更为重要的是,从派遣工到正式工,并非是你主动选择,而是企业之间的安排,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5条规定,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派遣期间的工龄既可以计入连续工龄,也可以分段计算,前提是这个“协商一致”应该在新的劳动合同中体现。此外,必须注意的是,同样是你这种情况,但如果是职工主动跳槽,从派遣工变为正式工,虽然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均无变化,但由于辞职的行为是职工主动作为,工龄应该分段计算。
对于界定劳动者用人单位变化引发的矛盾,我们历来主张应从变动原因着手,特别是查清主动作为方。
原文链接:https://www.51ldb.com/shsldb/wq/content/018b8e537a4bc0010000ada09aaa8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