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6版)》有关职业(工种)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6版)》(以下简称《标准》,下同)有关职业(工种)调整和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标准》“A”类项目中增加“钳工”、“机床装调维修工”和“汽车维修工”3个职业(工种);在“B”类项目中增加“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和“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2个职业(工种);在“C”类项目中增加“智能楼宇管理员”和“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等2个职业(工种)。
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后,凡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的职业(工种),对已经完成办班备案,或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意愿,或继续做好后续培训、鉴定考试工作,或退费。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补贴申报等后续工作。
三、本通知自2017年9月16日起实施。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9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杭州市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