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与立——国企人力资源改革的政策运用和法律保障高端分享会成功在蓉举办

2021-07-06 21:04:00   浏览:

2020年1119日下午,由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与江三角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破与立——国企人力资源改革的政策运用和法委保障高端分享会》在蓉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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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陆敬波主任与四川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陈泉先后发表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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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首席主任、合伙人陆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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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陈泉


 研究报告发布 

分享会上,江三角隆重发布了《国企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合规操作研究报告》。报告系统地阐述了国有企业在推行经理层成员人事改革过程中,如何打破职位难下、收入难减、人员难出等疑难问题,及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主要差别、各自面临的人力资源合规风险点,结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审判案例进行点评与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帮助国有企业建立经理层人事改革合规管理体系,解决实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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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发言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阎付克律师主持专题发言,围绕国企人力资源改革,组织律师发表专题演讲,旨在与业界领袖和权威专家汇聚一堂,激荡思想、切磋经验,促进实践、政策和理论的相互融合,共同探讨国企改革中劳动关系领域的新问题和新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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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成都分所主任阎付克

 

江三角北京分所劳动法一中心资源律师周铁军围绕三项制度改革问题,明确要运用政策建立能上能下、能增能减的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与能上能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提出应当积极寻求制度改革的法律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范围界定、法律适用;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了践行政策的合规路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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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三角北京分所劳动法一中心资深律师

《国企人力资源三项制度改革如何在经理层破局》

 

江三角天津分所主任、合伙人高峰律师围绕灵活用工,提出在国家大力提倡灵活用工的背景下,企业面临社保与税收的新情况。在对灵活用工实操方案进行分析之后,对企业采取灵活用工给出了选择建议:灵活用工存在风险,如税务稽查风险(业务未拆分,涉及规避的风险),需结合企业用工特点灵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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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三角天津分所主任、合伙人

高峰《灵活用工模式在国有企业的适用》

 

上海江三角劳动法五中心资深律师殷先成围绕国有企业领导制度,明确企业法人治理机制、国企领导产生方式与运行管理机制等领导制度,从决策与问责、责任类型、责任来源三大方面否洗了国企领导责任,并提出要从避责、容错纠错机制、预防职务犯罪、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建立有效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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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三角劳动法五中心资深律师

殷先成《如何有效构筑领导责任的防火墙》

 

 总结发言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劳动关系研究室副主任刘秉泉为本次论坛作总结发言,题为《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对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在三项制度改革方面的研究表示认可,列举了部分央企和国企在三项制度改革方面的成功实践经验,说明了三项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国企开展三项制度改革提供了系统性的指导性建议。发言结束,刘副主任祝贺本次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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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劳动关系研究室副主任 刘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