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刑不刑?别以为只是民事纠纷!
2024-03-20 15:09:17 浏览:
职工付出劳动获取报酬天经地义,但有一些老板故意拖欠工资,拒不支付,认为这只是“民事纠纷”,殊不知可能触犯了刑法。
基本案情
杨某系无锡某保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2022年与我市某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外包合同,后该保安公司聘用30名员工在该小区从事保安工作。
2022年8月23日,南通市崇川区人社局收到了国务院欠薪线索平台提供的该保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的线索,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调查,欠薪情况的确存在。2022年9月15日,人社部门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于收到指令书3个工作日内支付30名职工工资共计100156.67元。接到指令书后,该公司陆续支付了部分职工工资,但仍有20余名职工的工资未支付。后崇川区人社局依法将该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告人杨某在法院审理期间将所欠薪资及额外的经济赔偿金全部付清。
法院判决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其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部付清劳动报酬及赔偿金等法定从宽量刑情节,依法对杨某作出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的判决。
以案释法
各用人单位和雇主应当主动履行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法律义务,担当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切不可逾越法律红线。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遇到恶意拖欠工资报酬的情况,要做好证据收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674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