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认定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智能对接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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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积极探索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新途径,形成我市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特色品牌,我局决定开展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智能对接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人社部《“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为指导,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为抓手,通过认定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智能对接服务平台,整合国际和国内、政府和社会、单位和个人信息资源,参与支持企业脱困发展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万亿级服务产业提供服务。


  二、试点目标


  到2020年,完成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智能对接服务平台试点工作,通过省级以上行业服务标准认证,实现求职信息与岗位信息匹配率达到30%以上,成为全省最有特色、最具影响力的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平台。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企业人力资源信息收集发布机制。联合失业保险参保企业、人力资源公司、行业协会等建立信息收集发布机制,广泛收集企业富余人员和分流职工求职信息,畅通企业岗位信息发布渠道,主动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免费的信息发布服务。

  (二)建立企业人力资源信息共建共享机制。积极探索打破人力资源信息壁垒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实现人力资源信息的共建共享。结合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需要,引导行业协会参与省级以上行业标准的建设,从而为企业富余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分流安置人员再就业提供规范的服务。

  (三)建立企业人力资源信息智能对接机制。探索人力资源信息精准对接的新途径,努力实现求职信息与岗位信息的相互推送,不断提高人力资源招聘工作成效。深度挖掘求职信息数据,结合职业能力测评等辅助工作,探索建立职业背景调查数据库,推动中低端猎头服务工作。

  (四)建立企业人力资源信息统计分析机制。积极开展人力资源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发布求职信息和岗位信息分析报告,促使人力资源供求双方趋于平衡。借助专业人力资源研究机构优势,分析解读人力资源政策规定,辅助政府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帮助求职人员端正求职心态。


  四、组织实施


  (一)建设期限。到2020年前,完成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智能对接服务平台试点工作。

  (二)认定办法。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自愿申请、专家评审、领导审定的程序,择优确定一家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公司为试点单位,探索建立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智能对接服务平台。

  (三)业务指导。在试点期间,市人社局将配合试点企业开展市场调查研究工作,指导企业探索建立行业服务标准,协助企业完成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智能对接服务平台建设。平台建设经费由试点企业负责筹措,我局没有专项平台建设经费支持。

  (四)申报条件。申报对象必须是经我市批准成立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是省人力资源骨干企业、诚信服务机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单位,有比较成熟的建设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案,有不少于500家的本地业务合作伙伴,有专业的人力资源政策研究合作团队,有不少于300万的后续建设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人力资源行业社团组织的会长、副会长单位优先考虑。

  (五)申报要求。申报者要结合现有基础、特色优势、发展潜力等,科学编制平台建设方案,提出具体建设目标、任务、周期及时间进度表,明确申报单位的人员配备、资源配置和资金安排等具体保障措施,提出2018年度平台建设的工作计划等。

  (六)申报时间。如有申报意向的企业,请于2018年2月15日前以公函形式向我局失业保险处上报《认定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智能对接服务平台申请报告》、三年建设方案、2018年推进计划。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联系人和电话:房玮86786851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