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科研院所、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9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0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9号)等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度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人社部项目。
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项目。该项目聚焦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重点资助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农业与粮食安全、资源生态环境、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信息和金融安全等前沿基础交叉科学和技术方向研发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
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该项目聚焦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重点资助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等领域的创业企业。
3.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项目。该项目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战略,重点支持各市各有关部门组织的为国服务活动,海外留学人员团体组织的为国服务活动等。鼓励引导人才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激发区域发展新活力。申报的服务活动要有明确的活动时间、规模、留学人员数量、组织形式、具体内容等。
(二)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分为个人创新创业项目和团队创新创业项目。个人创新创业项目主要资助近几年以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宁创新创业的人员。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主要资助以留学人员为团队带头人,团队具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平台和项目,能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优先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项目。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新近回国五年以内(2013年1月1日后回国);
4.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具有申报市人社局或申报部门人事处出具的证明;
5.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回国时限、年龄要求。同等条件下,各地各部门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各地各部门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参考申报人已获得的其他资助情况,尽量避免重复资助。
(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3.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4.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5.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6.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项目。
各地各部门须结合内容重点进行申报,申报的的服务活动要有明确的活动时间、规模、留学人员数量、组织形式、具体内容等。
(四)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自治区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与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可同时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项目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
1.使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请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联系获取帐户及密码,登录后录入具体申报数据。涉密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2.申报时请用IE8.0版本浏览器登录,访问系统后,请点击“单位登录入口”(如遇“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提示,请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然后输入账户/密码登录系统。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内帮助文档。
(二)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项目。
申报单位制定初步活动方案。方案中要有明确的活动时间、规模、留学人员数量、组织形式、具体内容等。经所在市人社局或行业部门人事处盖章后报自治区人社厅专家中心。
(三)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
填写《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申请表从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nxhrss.gov.cn)下载。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项目申报工作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驱动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和开发。
(二)申报单位要对项目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
(三)人社部项目请于3月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同时报至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每个项目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请于4月1日前上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刘莎莎王勇
联系电话:(0951)5099080
电子邮箱:nxzj2088@126.com
联系地址:银川市上海东路40号人社厅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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