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明确“两个放宽”

2024-08-28 17:51:37   浏览:

        8月28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有关措施。省医保局副局长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8月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山东实际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完善。

      《实施意见》明确“两个放宽”。即进一步明确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不受户籍限制;进一步放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参保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扩展到近亲属(该功能目前已开通,范围内的人均可共济),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已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

      《实施意见》设置两个提高3000元的激励措施。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在原有支付基础上,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需要说明的是,连续参保缴费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所在市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相反,对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相应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待遇等待期。为有效避免选择性参保,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待遇等待期。这样既对断保人员形成一定约束,也有相应的补救措施。

     《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市采取差异化激励政策。明确各市可根据基金运行状况,逐步提高门诊待遇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市在执行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最低标准基础上实行分档缴费、多缴多得的差异化激励政策。

     《实施意见》优化学生参保和待遇享受政策。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统一参保缴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可按学制趸交,趸交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自2025年起,新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入学当年在集中缴费期内首次在学籍地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可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实施意见》完善新生儿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自2025年起,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同时,推动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医保参保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
      
     《实施意见》完善低收入困难群众参保缴费工作。对集中缴费期外动态新增的未参保医疗救助对象,实行随参随缴随享政策,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基本医保参保率不低于99%。

       这次文件中提出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给予分类资助,省医保局副局长介绍,山东省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再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不设年度起付线。2023年,全省共有83.1万困难群众享受到医疗救助待遇,累计减轻费用负担17.8亿元、人均减负2000多元。在资金支持方面,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以低保对象为例,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80元,医疗救助平均资助超过200元,个人缴费不到180元。2023年,医疗救助共资助188.8万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实现了应助尽助。目前,我省16个市已全部实现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免申即享”,全额资助参保费用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直接划拨,个人无需缴费;定额资助参保实行差额征缴,个人只缴纳差额部分即可。此外,医疗救助对象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救助费用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一并实现“一站式”结算,大大减轻了个人垫付资金的压力,看病报销也更加及时便捷。

       近年来,省医保局通过拓宽服务渠道,强化数智赋能,坚持部门协同,实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质效的持续提升。省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介绍,随着《实施意见》的出台,共济政策进一步优化。其中,共济亲属的范围由原先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22.85万名职工绑定共济账户。

      《实施意见》提到了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省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介绍,我省在全国范围内创新实现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保缴费并享受医保待遇,做到新生儿“落地即参保”。如果父母是参保职工,还可以利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子女进行共济缴费。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10350名新生儿通过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缴费,其中478名新生儿发生医药费用417.71万元,统筹报销22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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