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核定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727920元。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请各地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