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员为省钱 合同上面玩花招
2024-12-05 17:34:14 浏览:
洛洛自述,8年前,他进入一家公司工作;8年后,由于经济效益下滑,企业便想到使用机器人、裁减员工这招。为了减少劳资矛盾,裁员之际,企业采用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对此,他也能接受。
可是,当老板找他“协解”时,因为谈判,当事双方闹“红脸”了。洛洛说,由于近两年他多次加班加点,在计算加班费时,老板提出“一口价”,基数均按本市最低工资计算。他不同意,要求“实打实”计算。最终老板同意了他的方案,但要求他当场签字,当天走人,他便在“协解协议书”最后一页签了名。老板说,协议书要盖章,但管合同的人不在,等盖完章再给他。
第二天,老板将钱打入他的银行账户,他一看,加班费仍然按最低工资计算。心中冒火的他立即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说当初协商的就是这个结果,还说洛洛想走法律途径就去走。
洛洛不解地说,他亲眼看见合同上填写了加班数字,难道也会“鸭飞”了?
上海人桥法律服务调解中心主任、徐汇区人才协会会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曾云鹏认为,目前,极少数企业在裁减员工时,为了省钱,设立陷阱,“协解”就是其中之一。
在协商过程中,有些企业利用员工法律知识不够,故意少算、不算应该支付的金额,比如,经济补偿金应该按应发工资计算,企业却按实发工资计算。奖金应该计入经济补偿金,企业却故意漏算……凡此种种,企业通过“坑蒙拐骗”,企图减少支出。
还有一种更为恶劣,即当事双方谈妥各项事宜后,企业让职工签完字,却借口盖章问题,将协议全部拿去,然后替换掉所写数字。曾云鹏认为,洛洛极可能碰到的就是“貍猫换太子”,老板抽掉了双方谈妥并填写的加班费这页纸张,换上重新填写的纸张,由于洛洛只在合同末尾签名,导致有苦说不出,眼见得“煮熟的鸭子”还真从眼皮底下飞走了。
曾云鹏指出,要杜绝这样的事发生。员工必须当面签字,并且协议的每页都签字,同时,要求当面盖章,协议最后盖全章,其他每一页均盖“骑缝章”,盖完当面拿到自己保管的那份,这样,协议就无法换掉了。
当然,企业让员工走人,已经影响了员工的生活,再处心积虑地算计员工,确实不应该。
原文链接:https://www.workercn.cn/c/2024-12-04/84064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