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大道理丨“微信请假”引发劳动纠纷 法院巧妙调解化干戈
2025-03-05 22:30:15 浏览:
随着微信的普及,很多公司在工作时也习惯用微信工作群传达通知,包括考勤、布置工作等。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微信请假”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原告张某某(化名)在某物流公司从事货物搬运工作已逾十四年。2024年8月17号工作时,因其右手食指被挤伤无法继续工作,便在工作群里@主管要求请病假养伤,但没具体说休假时间。在久等不得主管回复后,老张因伤痛难忍选择自行回家休息。本以为领导默认了自己休假的老张没想到,一周后的微信群里主管“喊话”要求他马上返岗上班。而此时的张某某正在家敷药静养,没有及时看到微信群消息。两日后看到了来自主管的“喊话”,老张心想:“这手连筷子都拿不稳,回去搬货不是要命吗?”,就没回复消息也没去上班。
结果,9月初物流公司直接向张某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竟然是"无故旷工"。张某某十分气愤,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明明自己受伤请假在先,怎么就成了旷工?于是张某某申请了劳动仲裁,被驳回后又诉至通化县法院,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索赔双倍经济补偿金。
审理过程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了双方争议焦点。发现公司虽然在微信群通知张某某返岗,但却无法佐证张某某明确收到该条通知,且公司对于张某某受伤请假一事,并未认真去核实情况,在管理上存在明显漏洞。再看张某某这边,他知道公司通知返岗后,没有及时跟公司说明伤情进展,也没有补假,从这方面来说也有一定的过错。
在梳理完事实经过后,法官从法理与情理两个维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首先,引导物流公司张某某毕竟是十四年的老员工,可见其职业忠诚度,要更多地给予因公受伤的张某某人文关怀;同时,法官也劝导张某某也要理解企业,企业管理也需要严格的考勤制度。其次,法官向被告公司分析诉讼风险,指出根据既往类似案例的裁判结果,公司若坚持诉讼将面临较大的败诉风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公司承认解除程序不当;张某某也体谅公司难处,不再主张双倍赔偿。双方握手言和,和平解除了劳动关系。
法官提醒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用工管理制度,同时注重管理方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特别是在涉及员工重大权益的事项上,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相关通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内部系统等有效途径送达员工。企业在处理员工请假、返岗等日常管理事项时,应当建立规范的沟通机制,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争议。同时,法官提醒劳动者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在请假、返岗等涉及自身权益的事项上,应当及时与企业进行有效沟通,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小案件折射大民生。通化县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通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劳动争议,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30303251
原告张某某(化名)在某物流公司从事货物搬运工作已逾十四年。2024年8月17号工作时,因其右手食指被挤伤无法继续工作,便在工作群里@主管要求请病假养伤,但没具体说休假时间。在久等不得主管回复后,老张因伤痛难忍选择自行回家休息。本以为领导默认了自己休假的老张没想到,一周后的微信群里主管“喊话”要求他马上返岗上班。而此时的张某某正在家敷药静养,没有及时看到微信群消息。两日后看到了来自主管的“喊话”,老张心想:“这手连筷子都拿不稳,回去搬货不是要命吗?”,就没回复消息也没去上班。
结果,9月初物流公司直接向张某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竟然是"无故旷工"。张某某十分气愤,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明明自己受伤请假在先,怎么就成了旷工?于是张某某申请了劳动仲裁,被驳回后又诉至通化县法院,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索赔双倍经济补偿金。
审理过程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了双方争议焦点。发现公司虽然在微信群通知张某某返岗,但却无法佐证张某某明确收到该条通知,且公司对于张某某受伤请假一事,并未认真去核实情况,在管理上存在明显漏洞。再看张某某这边,他知道公司通知返岗后,没有及时跟公司说明伤情进展,也没有补假,从这方面来说也有一定的过错。
在梳理完事实经过后,法官从法理与情理两个维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首先,引导物流公司张某某毕竟是十四年的老员工,可见其职业忠诚度,要更多地给予因公受伤的张某某人文关怀;同时,法官也劝导张某某也要理解企业,企业管理也需要严格的考勤制度。其次,法官向被告公司分析诉讼风险,指出根据既往类似案例的裁判结果,公司若坚持诉讼将面临较大的败诉风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公司承认解除程序不当;张某某也体谅公司难处,不再主张双倍赔偿。双方握手言和,和平解除了劳动关系。
法官提醒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用工管理制度,同时注重管理方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特别是在涉及员工重大权益的事项上,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相关通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内部系统等有效途径送达员工。企业在处理员工请假、返岗等日常管理事项时,应当建立规范的沟通机制,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争议。同时,法官提醒劳动者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在请假、返岗等涉及自身权益的事项上,应当及时与企业进行有效沟通,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小案件折射大民生。通化县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通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劳动争议,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3030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