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人才办《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工作实施细则》(津人才办〔2018〕2号),现将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市级产业园”)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区位优势明显,公共交通便捷,所在区具有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人才和科技资源丰富;
(二)硬件设施齐备,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需的办公、会务、网络等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到位;
(三)配套政策完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配套服务、贡献奖励等方面的政策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政策优势明显;
(四)管理团队专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运行有序,人文、服务环境一流;
(五)园区已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入驻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少于20家,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超过5000万元。
二、申报时间
各区(含功能区)人力社保局于4月30日前,向北方人才市场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荐申报产业园的函;
(二)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表;
(三)产业园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要把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申报工作,作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契机,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产业园区申报认定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
(二)精心组织。各区要紧密围绕制定配套政策、完善软硬件设施、招聘专业管理团队等关键节点,精心编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长期发展规划,按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三)做好协调服务。根据市级产业园评估认定的要求,要积极配合专家评审组开展现场勘察、综合评估,并根据专家组意见,协调区内各方加快推进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工作。
联系方式:
1.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处 焦国江
联系电话:83218240
2.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庞雅辉
联系电话:28013588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附件: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表
2018年4月3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端人才创业启动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创业英才成长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