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个醒丨超龄未享受养老待遇人员仍有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
2025-04-21 22:29:57 浏览:
老盛于2019年5月至本市某公司当清扫工,2024年8月合同到期离职。期间,公司未为她缴纳社保。老盛于2024年9月年满50周岁,她知道自己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不能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公司也没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使其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2024年10月,老盛要求公司赔偿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损失。公司回复她,像她这样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因此拒绝了她的赔偿请求。于是,老盛将公司告上了法庭。公司这样的说法是否正确?笔者借本文来谈谈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一、超龄未享受养老待遇人员,仍有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因具备的条件”有明确规定。该《条例》第十五条进一步明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从上述规定来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中,并未简单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作为排除条件,而是具体要求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规定:“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就本市而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也明确:“失业登记的对象范围。本通知所指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前述案例中,公司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二、因单位过错造成劳动者失业保险金损失可依法追偿。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前述案例中,公司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况下,造成了老盛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即属于“既不能补办补发待遇的手续,实际也无法享受补发待遇”的情形。因此,法院最终支持了老盛的赔偿请求。
一、超龄未享受养老待遇人员,仍有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因具备的条件”有明确规定。该《条例》第十五条进一步明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从上述规定来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中,并未简单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作为排除条件,而是具体要求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规定:“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就本市而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也明确:“失业登记的对象范围。本通知所指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前述案例中,公司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二、因单位过错造成劳动者失业保险金损失可依法追偿。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前述案例中,公司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况下,造成了老盛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即属于“既不能补办补发待遇的手续,实际也无法享受补发待遇”的情形。因此,法院最终支持了老盛的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