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8年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28号)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727920元。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