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7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和金额
(一)资助类别
1.创业类。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资助符合我省发展战略、创办的企业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
2.启动类。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资助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市场开发、应用决策研究等工作,能够促进我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术进步、社会发展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资助重点向促进和引领我省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和新商业模式发展的创新创业留学回国人才倾斜。留学回国人员自主选择申报资助类别,但同一人员两类不得兼报。
(二)资助金额和人数。创业类拟资助7人,每人资助10万元;启动类拟资助26人,每人资助5万元。如申报人员数量不足,将视情况对两类资助数量进行调剂。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不含中外联合办学)的人员;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级留学择优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创业类资助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实际经营人,具有较强产品研发能力及成果转化潜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
2.创业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战略,市场预期前景良好;
3.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申报启动类资助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回国工作不超过5年;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
3.高等院校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各单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项目申请和执行时间在申请者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有效期内。
三、申报指标
各市(地)、中省直单位申报创业类不限名额;申报启动类名额如下:省教育厅限报18人,其他中省直单位限报2人;哈尔滨市限报6人,其他各市(地)限报3人。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由留学回国人员本人提出申请,项目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创业类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报送所辖地区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启动类项目按隶属关系逐级报送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省直部门。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省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社厅将组织省内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二)申报材料
1.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省直部门推荐公函一式两份。主要内容为推荐工作程序、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评委推荐意见、公示公告情况等。同时,注明单位拨款账号信息(户名、开户行和账号)、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2.《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一式7份,单独胶装成册。申报人员登录“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业务管理平台”系统(http://60.219.211.88:8888),点击“留学回国人员资助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中省直主管部门、各地市人社局用户名和密码由省人社厅统一分配,可电话咨询人社厅专技处;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进行注册,注册时请准确选择所属主管部门,注册信息由对应的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注册并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需要注册个人用户。个人用户由单位用户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申报项目。
所需注册说明和申请表电子材料(附件1-4)均可在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业务管理平台以及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公告”栏内下载。
3.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留学回国证明(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等提供)、各类获奖和专利证书、承担项目合同书、结题鉴定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报创业类提供)。
申报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1)推荐公函;(2)《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3)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留学回国证明;(4)各类获奖和专利证书;(5)承担项目合同、结题鉴定书;(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第(1)-(5)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第(6)项提供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准备4分钟多媒体汇报材料(PPT电子版),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工作和学习简历、承担(完成)项目、获奖情况(创业类介绍企业发展情况)、申请资金用途以及预期效果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个人网上注册时间: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
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7月2日-6日;
现场复核时间:2018年7月9日-13日;
现场复核地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416房间;
联系人:张亚民;
联系电话:0451-87130140;
邮箱:hljrstzjc@126.com;
技术咨询电话:刘晓华0451-58976520。
附件: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个人用户注册说明(封面).doc
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单位用户注册说明(封面).doc
附件3: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启动类封面).doc
附件4: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创业类封面).doc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关于调整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获得 特殊表彰人员退休后享受增加待遇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修改意见的公告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