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行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经研究,自2018年1月1日起,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认定、申领办法按照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86号)规定执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
2018年8月21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 湖北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