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省人社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有关要求,做好我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现结合我市失业保险工作实际,就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对象条件
各区县、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西安铁路局社保中心应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245号)规定,严格政策覆盖范围,抓好工作落实。对依法足额参保缴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保职工,可参照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未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可提供国家查询系统网站相关信息的,经核实可按规定给予办理。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但无法在国家查询系统查询到的,由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待可查询到时再由职工个人按规定提出申请,发证日期至登记备案日期不得超过12个月;对于网上无法查验的(涉密)工种证书信息,可按照特事特办、参保属地化管理原则,在与行业协会、集团总部、鉴定机构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线下集中为参保企业办理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在审核参保年限时,应以职工自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累计参保时间。
二、加强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宣传
从201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是人社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与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和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充分运用省市主流媒体、个人自媒体、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以及“政策大咖”的宣传优势,通过宣传补贴政策、解读申请流程、树立典型,让更多的参保职工全面了解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工业园区、大型重点企业、工厂片区,面对面讲政策、举例子、算细帐,现场指导职工申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持续扩大“展翅行动”社会影响力。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以及企业也可以通过举办启动仪式、制作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打造失业保险服务品牌。
三、强化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监督管理
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要把防控基金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持续加强事中审查和事后稽核,定期对操作记录进行查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用人单位和职工诚信档案,牢牢守住不发生基金案件的底线。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业务经办人员的政策培训,使群众不论到哪个机构都能享受同等的、高质量的经办服务。要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我局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各参保企业要对职工加强诚信教育,宣讲失业保险相关政策,配合经办机构完成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审批。各单位要及时以信息简报、专题报道等形式,及时向市人社局报送在“展翅行动”推进过程中取得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政策创新等。
联系人和电话:房玮 86786851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