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法律工作部关于开展《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中涉及工会法律工作相关问题调研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按照《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全总法律工作部定于今年3-7月开展《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中涉及工会法律工作相关问题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组组成
调研组由全总书记处书记田辉任组长,全总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孙文彬、张瑞玲任副组长,全总法律工作部相关处室人员参加。
二、调研内容
(一)关于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
1、各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建设情况。
2、各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监督人员能力建设情况。
3、各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做法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
4、征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试行办法》修改意见。
(二)关于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制度。
1、工会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情况。
2、工会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3、工会法律援助组织保障情况,包括业务培训、舆论宣传、监督考核、经费保障等情况。
4、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做法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
5、征求《工会法律援助办法》修改意见。
(三)关于推动涉及职工利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执行。
1、地方工会参与涉及职工利益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
2、职工各项权益保障情况、涉及职工利益法律法规政策贯彻实施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方式
调研分各地总结调研、全总调研两个阶段进行。在各地总结调研基础上,全总调研组选择部分省(区、市)实地调研。调研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考察、召开座谈会、与职工进行个案访谈等方式,了解各地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发现问题和听取意见建议。全总调研组将适时召开片会,邀请部分省(区、市)工会集中研讨,听取意见建议。
四、时间安排
3-4月份,各省(区、市)总工会对本地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法律援助和推动涉及职工利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执行工作进行总结调研。4-7月份,全总调研组进行调研。
五、调研情况总结与报告
各地总结调研后须就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制度、推动涉及职工利益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等三方面内容分别形成专题报告,并于4月30日前上报全总法律工作部。(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在中国工会普法网下载)
联 系 人:金华勇、邓龙飞。
联系电话:010-68591671、68591673。
传真:010-68591653。
电子邮箱:flgzb@sina.com。
附件: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统计表
全总法律工作部
2016年3月18日
附件: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统计表
统计项目 |
统 计 内 容 |
省(区、市) |
市(地) |
县(区)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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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 |
机 构 |
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包括与地方工会帮扶中心合署办公、作为地方司法行政法律援助中心分中心或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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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本级工会数的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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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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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成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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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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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
2015年工会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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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本级工会经费的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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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 |
2015年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受理案件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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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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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处理案件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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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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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工会法律援助机构为职工当事人提供的咨询、代书等非诉讼法律服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