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邮政分公司:
现将《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工作实施方案.pdf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和方便双方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权利,提高仲裁文书的送达效率和准确性,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仲裁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仲裁文书(以下简称仲裁专递)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对仲裁机构直接送达仲裁文书有困难的,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仲裁专递方式邮寄送达,解决邮寄送达中拒收、错收、签收不清晰等突出问题,确保仲裁文书送达的合法、规范、准确、及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服务模式
仲裁专递收寄范围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仲裁文书,由邮政速递机构提供仲裁文书上门收寄服务和全国范围内的投递及签收回执回收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实行“E键送达”服务,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仲裁机构与邮政速递网上服务平台对接,完成送达工作。
三、服务流程
(一)收寄环节
1.上门收寄
(1)上门服务。各级邮政速递机构上门揽收仲裁专递,组织专人专车,定时定点为仲裁机构提供服务。
(2)专配资源。邮政速递机构将统一印制含“劳动人事仲裁专递”字样的专用详情单和邮件封套(见附件)免费供全省各地仲裁机构使用,并可根据各地仲裁机构需求协助设置专用打印程序,用于详情单寄收件名址打印。
(3)专属装封。仲裁机构将仲裁文书装入专用封套内,由当地邮政速递机构安排专人上门收寄。
(4)专门交接。收寄仲裁专递邮件时,邮政速递收寄人员检查封装是否完好,填写《专递交接清单》(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确认后,仲裁机构存两份(其中一份连同回执联归入仲裁案件正卷),邮政速递机构存一份,以备邮件查询和回执签收。
(5)专业安全。仲裁专递邮件采取专袋专封、专车运输、总包经转,全程不拆包,确保邮件传递安全、全程可控、传递到位。
2.E键送达
E键送达仲裁专递邮件,仲裁机构登录邮政速递机构的网络客户端,传输电子文书,录入寄递名址信息,由邮政速递机构完成打印后自动回传详情单号码,逐件核对内件及对应详情单信息,完成邮件封装邮寄。
(二)投递环节
1.专人投递。邮政速递投递部门安排专人按照仲裁专递邮件的投递时限和频次完成投递,采取投递前电话预约受送达人的方式,确保投递服务质量。
2.准确送达。邮政速递投递仲裁专递,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其本人签收,本人不在其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的,邮政速递可以将邮件交给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工作人员签收;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委托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仲裁机构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3.审核签收。受送达人或者其指定的代收人在邮件详情单签收联(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即为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指定代收人在签收时,应当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并在签收联(回执)上填写证件号码,指定代收人还应填写其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受送达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指定代收人拒绝签收的,由邮政速递投递员记明情况,并将邮件退回交寄仲裁机构。
4.深度送达。仲裁专递到达投递单位的5个工作日内,邮政速递须按照详情单上的送达地址投送至少3次(城郊及农村行政村的仲裁专递邮件,在普邮投递班期基础上优先进行处理、投递。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在5个工作日内投送3次以上均未能送达,并且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受送达人的,应将邮件专袋专封、专人专车完整退回,送交交寄的仲裁机构,通过详情单等书面记录说明退回的理由,并由主管人员签章确认。
(三)退件环节
1.投递退件时限规定。仲裁专递邮件进口投递单位后执行“5日3投”、“7日退件”制度。经过“5日3投”后邮件仍无法妥投,投递单位应从接收当日起7日内将仲裁专递邮件专袋封装退回至收寄单位。
2.投递批注及退件原因勾选。“5日3投”不得在同一投递频次内进行;投递单位通过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受送达人(收件人)的,仍须按照详情单上的收件地址上门投递,未能成功投递的,投递员应在邮件专用详情单“改退批注”栏内,填写上门的次数和日期,并签名,同时在相应“退件原因”格内勾选。
3.系统信息反馈。投递单位按照投递真实情况填写退件原因,并确保详情单上勾选的“退件原因”和系统反馈的信息保持一致,避免出现虚假反馈。
4.退回邮件交接。邮件退回交寄仲裁机构时,邮政速递收寄单位应与其按《专递交接清单》核对所有退回邮件,无误后签名确认,对退回邮件有异议的,双方人员应在《专递交接清单》上注明。
5.未投未退件监控追踪。省邮政速递客服中心针对仲裁专递超7日未妥投、未退回的邮件进行定期专项核查,并通报核查结果,确认责任单位,按质效管控标准考核责任单位成本。
(四)回执环节
1.回执返回。邮政速递投递单位妥投邮件后,在邮件详情单“签收联”加盖投递日戳及投递人员名章,将“签收联”专袋专封,专人专车寄回交寄仲裁机构所对接的邮政速递收寄单位。
2.回执审核。邮政速递机构安排专人对回执或退件进行审核把关,按照仲裁专递规范流程及操作标准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回重新签收。
3.回执交接。邮政速递收寄单位安排专人接收投递单位寄回的仲裁专递“签收联”或退回邮件后,由指定人员将“签收联”或退件整理汇总后送交交寄仲裁机构,与仲裁机构指定人员进行交接。
每一份邮件的投递过程,均应以邮政速递机构将回执返还给仲裁机构收执作为终结,每一个邮件都必须与一个回执相对应。仲裁机构与邮政速递机构均应在《专递交接清单》上分别对回执进行登记,交接时在对方的《专递交接清单》上签收,结算时以《专递交接清单》的记录为准。如邮政速递机构送交的回执不符合本方案相关要求,仲裁机构有权拒绝签收。
四、投递时限
邮件投递时限按国内标准特快专递时限执行,最长不超过下列时限:寄达区域为市内同城的,妥投时限为1-2日,回执时限为5日;寄达区域为省内县城以上的,妥投时限为2-3日,回执时限为5日;寄达区域为省内县城以下的,妥投时限为3-4日,回执时限为5日;寄达区域为国内省会城市的,妥投时限为3-4日,回执时限为10日;寄达区域为国内地级城市的,妥投时限为4-5日,回执时限为10日;寄达区域为国内县级城市的,妥投时限为5-6日,回执时限为10日。
五、服务资费与结算方式
服务资费:仲裁专递服务资费为25元/件(含双程费用)。若国家规定仲裁专递资费标准,从其规定。仲裁资费标准可随经济发展适当调整。
结算方式:邮政速递机构每月10日前向仲裁机构提供上月(自然月)邮件资费明细清单,仲裁机构在核对无误后通知邮政速递机构提供结算发票,并及时支付费用。
六、仲裁专递专用封套、详情单样式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 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17年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