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西安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对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为1620元/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随之相应调整。
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三、各区县、开发区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要落实好部省关于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有关工作要求,优化经办流程,推进网上申领,减少证明材料,实现信息化比对核实。要强化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失业人员及时获得保障。要加强基金管理,严格流程控制,从严审核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失业保险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向社会公布。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
2019年4月30日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