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按照省委“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精神,结合落实《关于制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标准体系提升协商质量和实效的意见》情况,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研究制定了《全省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总工会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6月10日

  

全省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协调劳动关系基础性作用,按照省委“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结合落实全囯总工会《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职工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和企业认可率为导向的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体系,以开展质效评估为牵引,进一步规范集体协商代表产生、协商准备、议题确定、协商过程、审议通过、审查备案等程序,增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以促进解决企业和职工关心的问题、提升职工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的工作导向,增强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获得感和企业的认可度,以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质效评估得分80分以上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行业)达到60%以上,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参与率达到80%以上、知晓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服务党政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牢牢把握筑牢首都“护城河”的政治任务,通过深入开展质效评估,促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推动企业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机制和激励制度,引导职工主动提升技能素质、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在推动我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围绕增强企业活力和促进转型发展,鼓励企业(行业)积极开展平等协商,引导企业(行业)对照评估体系,查找集体协商工作短板,不断提高工作质量。通过开展质效评估,建立完善以集体协商为主要载体的企业(行业)与职工协商对话沟通机制,引导职工对工资福利增长的合理预期,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实现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共渡难关、共享成果,形成利益共同体。

  (三)坚持维护和发展职工权益。把是否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质效评估的重点内容,把组织动员职工全程参与、增强职工获得感作为质效评估的目标,使集体协商工作真正反映职工意愿、体现职工诉求,努力实现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质效评估体系。根据《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有关规定,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对我省2013年开始实施的《关于制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标准体系提升协商质量和实效的意见》(冀三方办〔2013〕2号)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新的《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体系》(附件1、2),包括企业(行业)集体协商质效评价标准表和集体协商质效综合评价问卷(A职工方、B行政方)。从2019年开始,在全省全面推广实施。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根据工作要求,将质效评估体系转化为集体协商工作业务指引、流程解释、指导手册等,用以指导评价本区域内企业(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工作侧重,进一步分解细化各项评估标准,构建适合本地区(行业)和企业实际的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体系。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把评估体系作为集体协商培训工作的重点,使各级从事集体协商的人员了解评估体系,掌握质效评估工作流程,引导树立新时代集体协商工作的正确导向。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积极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座谈会和研讨会等不同形式,及时分析质效评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探索适合本地的规律方法,不断提高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质量和成效。

  (二)开展多形式质效评估。集体协商质效评估要坚持以企业(行业)自评为主、外部评估为辅,着力解决集体协商走形式、走过场,质量不高、实效性不强等突出问题。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鼓励引导企业(行业)建立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制度,在一个集体协商流程结束后,企业(行业)集体协商双方立即进行自我评估,发现问题不足,进一步改进集体协商工作。市、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可根据工作需要,联合或单独进行外部评估,并向被评估企业(行业)反馈评估结果,指出问题,督促改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参与评估,增强质效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充分使用评估结果。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将企业(行业)开展集体协商情况纳入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将质效评估结果作为推选“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的重要参考。各级工会要将评估结果运用到工会组织的各项工作中,与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等工作中相互促进,推进工会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对综合得分80分以上且有8项示范性标准达标的,可作为省级集体协商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的高度,认识加强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周密工作计划,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增强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对本行政区内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将企业(行业)签订、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各级地方总工会要组织、指导、协调、帮助企业(行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要建立工会社工(集体协商岗)联系企业(行业)制度,做到“四必”:即宣传必到、培训必讲、问题必帮、文本必审,帮助指导企业(行业)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各级企业联合会和工商联要指导帮助企业认识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将适时对各地质效评估推进情况进行调研指导,总结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和成功经验。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11月底前,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报告(附表),同时,分别报送省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和工商业联合会。

  附件:1.企业集体协商质效评价标准表

  2.行业集体协商质效评价标准表

  3.集体协商质效综合评价问卷(A职工方)

  4.集体协商质效综合评价问卷(B行政方)

  5.企业(行业)集体协商质效评估情况汇总表


原文链接:http://www.sfypt.com/tzgg/show.php?itemid=6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