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省级2019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省属(中央驻晋)企业、有关院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近日,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西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19〕34号),现就2019年度实施省级企业新型学徒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有关企业和合作培训机构要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日常管理、实施步骤等要求,迅速行动,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负责人,抓紧组织实施。依据晋财社〔2019〕1号等文件对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照每年每人最低4000元,最高6000元给予培训补贴,补贴具体用途由企业自主确定。

  各有关企业和合作培训机构要积极组织申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务必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本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申请报告、学徒制花名册、单位联系信息表上报。

  省人社厅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确定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企业于公布15日内上报具体实施细则及有关备案材料。

  四、所有上报资料纸质和电子版一同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人社厅职建处王二利 0351-7676045;陈栋 0351-7676046。邮箱: sxrstzjc@163.com。

  五、《山西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19〕34号)可在山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山西省企业技能人才培养QQ群161042339、山西省技校群QQ107113093下载。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