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发布2019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引导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发布2019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全市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为12%,下线为3%。
二、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情况,结合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参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及以下的,可在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间的,可在下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高于基准线。
三、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要参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约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四、关于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他有关问题,仍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7日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发布2019年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