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礼宾司关于申办外交车辆准驾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07-09 15:04:00   浏览:

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礼宾司向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致意,并谨就申办外交车辆准驾证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根据中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人员雇用私人服务人员的规定》(1991年5月14日)和(91)礼字第161号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礼宾司转发北京市关于中国单位和个人向各外国驻京机构和个人求职应聘及承揽服务有关办法的通知》,建立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中的用人单位一方的范围不包括外国驻华使团和驻华使团人员。驻华使团或驻华使团人员不能直接与中国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雇佣中方雇员须由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以下简称服务局)派遣并签订劳动合同。

 

  鉴于上述,服务局将为劳动关系在该局的驻华使团中方雇员集中办理准驾证。中方雇员不在驻华使团工作时,准驾证应交由服务局保管或办理注销手续。驻华使团或驻华使团人员自行雇佣的中方雇员须先与服务局补签劳动合同后方具备申办外交车辆准驾证资格。

 

  礼宾司提请各馆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办理上述事宜。

 

  顺致崇高的敬意。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