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10-27 15:58:00   浏览:

省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0〕66号)精神,我省今年将继续开展享受政府特贴人员选拔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局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选拔推荐人选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上和高技能岗位上的在职人员。现在公务员岗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担任副省级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以上待遇的,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列入选拔推荐范围。
  (二)选拔条件。选拔人选要严格按照中办发〔2004〕20号和国人部发〔2008〕24号文件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条件执行。
  二、选拔推荐名额和程序
  (一)今年全省计划推荐评审对象180名,其中高技能人才24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预分省直农口部门推荐名额14名。
  (二)推荐申报人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推荐,具体程序是:
  1、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并按申报表格要求如实填写。
  2、申报材料形成后,上报到省局人事处。省局按照审核材料、组织专家遴选(根据推荐情况确定)、党组研究审定、推荐人选公示的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农业归口部门(省农业厅)。省农业厅经初评确定人选后,负责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提交省专家综合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人选经媒体公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的推荐报告一份,报告内容要有基层推荐、专家初评、公示结果等情况。
  (二)《申报2010年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推荐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呈报表》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软发送到tianjh32@sohu.com邮箱。
  (三)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基本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左侧装订。
  四、其它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要度重视、严密组织,过细工作,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所有申报材料要按文件要求一次性报送,报送后不再进行补充。其中所报原件要列出清单。
  (三)申报特帖专家需缴纳评审费360元。
  (四)各单位申报请于3月22日前报省局人事处318房间。
  联系人:田建辉   电 话:8860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