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北京市工伤保险审核结算使用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12-01 09:02:00 浏览: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工伤医疗机构及用人单位:
为了保证北京市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做好工伤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工伤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相关表册,现将表样及使用说明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伤职工在诊治、转诊过程中使用加盖“工伤医疗专用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处方和“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
二、工伤职工在诊治、结算过程中使用的《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清单(表一)、“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表二)、“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表三)、“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表四)、“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表五)、“支付工伤保险医疗费用通知单(表六)、“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表七)、“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表八)、“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拒付明细表(表九)、“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支付明细表(表十)、“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拒付明细表(表十一),其中表四、表七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印刷,用人单位需要时可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其余表册,各经办机构和工伤医疗机构按统一式样和格式(印刷式样另附)自行印刷或计算机直接打印。
三、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伤医疗机构及用人单位要按要求和使用说明及时、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并签章,以保证工伤医疗费用管理和结算的准确性、及时性。
附件一:工伤医疗审核结算表使用说明
附件二:工伤医疗费用审核结算表(略)
为了保证北京市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做好工伤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工伤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相关表册,现将表样及使用说明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伤职工在诊治、转诊过程中使用加盖“工伤医疗专用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处方和“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
二、工伤职工在诊治、结算过程中使用的《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清单(表一)、“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表二)、“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表三)、“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表四)、“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表五)、“支付工伤保险医疗费用通知单(表六)、“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表七)、“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结算支付明细表(表八)、“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拒付明细表(表九)、“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支付明细表(表十)、“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拒付明细表(表十一),其中表四、表七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印刷,用人单位需要时可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其余表册,各经办机构和工伤医疗机构按统一式样和格式(印刷式样另附)自行印刷或计算机直接打印。
三、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伤医疗机构及用人单位要按要求和使用说明及时、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并签章,以保证工伤医疗费用管理和结算的准确性、及时性。
附件一:工伤医疗审核结算表使用说明
附件二:工伤医疗费用审核结算表(略)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3年调整北京市企业工伤职工及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通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支付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