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4-12-16 10:02:00   浏览: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建设委员会,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
  2、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程序
  3、北京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书(样本)
  4、北京市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程序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建筑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按照“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原则,既考虑建立长效机制,又要考虑当前的突出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银行建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资保证金不少于10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50万元。
  账户内资金启用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在30日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 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建立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劳务分包企业劳务费。专用账户的预留资金应当能保障按月拨付劳务分包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工资。
  第六条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邮储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由劳务发包企业从劳务费专用账户中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保证金专用账户、劳务费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证明材料进行备案。新进京企业应在办理进京备案手续时、新设立的企业在申请办理企业资质时、新开工项目在开工后15日内应将上述相应专用账户的银行回执进行备案。
  市属建筑施工企业和中央及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应将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银行回执报市建委备案;区(县)属企业应将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银行回执报区(县)建委备案。
  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将劳务费专用账户的银行回执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委备案。劳务分包企业应当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选择一个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邮储银行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书进行备案。
  第八条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标准和支付日期。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全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在进入施工现场前7日内完成人员实名制备案工作,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卡,确保农民工人手一卡,并委托代发工资银行将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划入实名制卡中,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包代管,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企业负有提供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证据的义务。建筑施工企业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能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证据予以认定,并责令建筑施工企业限期支付。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不按本办法设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劳务费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3-6个月内承接新工程。
  劳务发包企业未落实实名制管理,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发包企业项目经理6-12个月的从业资格,并记入市建设行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建筑施工企业不办理人员实名制备案、使用零散民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按每使用一人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承揽新工程,并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程序
  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立
  劳务分包企业选定并预约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完成初始审核后,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一式三份,前往选定银行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开户手续完成后,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将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书》。如有的劳务分包企业已在邮政储蓄银行开立了工资代发账户,可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合并。
  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备案
  劳务分包企业持《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书》到市建委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领取《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后,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选择一个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邮储银行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书进行备案;劳务分包企业在与劳务发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出具《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并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账号和企业代码写入劳务分包合同中。
  三、农民工工资表的编制、公示和确认
  在每月25日前,由劳务分包企业根据所记录的农民工务工情况编制出工资表(纸质版发薪数据文件)报劳务发包企业项目部审核,项目部依据IC系统记录的农民工出勤情况、留存的劳动合同书和所属劳动力管理员跟踪记录的农民工务工情况进行核对,经核实无误后,将工资表(纸质版发薪数据文件)在施工现场和农民工生活区公示三天。公示后对确认的工资表(纸质版发薪数据文件)分别由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发包企业盖章确认。
  四、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一)每月2日前,劳务分包企业持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代发工资申请单(一式四份)和工资表(发薪数据文件,含电子版和纸质版)递交给开立农民工专用账户所在的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进行审核确认后,将加盖日戳的第四联代发工资申请单退回劳务分包企业。
  (二)每月3日前,劳务发包企业依据确认的工资表(纸质版发薪数据文件)汇总数额,将月度支付的劳务费中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部分直接打入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剩余劳务费可直接支付给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应对这两笔收入分别开具发票。
  (三)邮政储蓄银行在对提供的资料和汇入金额核对无误后,每月5日将款项打入劳务分包企业所属农民工实名制卡中。
  (四)邮政储蓄银行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分别反馈给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发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依据邮储银行反馈的发放清单开具农民工工资部分的劳务费发票。

  附件3:
北京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书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所属网点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企业代码为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支行/邮电局
年 月 日???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书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所属网点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企业代码为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支行/邮电局
年 月 日???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书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所属网点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企业代码为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支行/邮电局
年 月 日???
  附件4:
北京市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程序
  一、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开立的范围及账户标准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银行设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
  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资保证金不少于10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50万元。
  随着逐年对企业支付信用的记录情况,制定管理办法采取工资保证金的差别化设立。
  二、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开户
  建筑施工企业持建设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函(样本一)和银行要求提供的书面材料前往银行,与银行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样本二)后,将等额支票打入在银行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
  三、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备案
  建筑施工企业持银行出具的“银行回执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属建筑施工企业和中央及外省市建筑施工企业应将保证金专用账户银行回执报市建委备案;区(县)属企业应将保证金专用账户回执报区(县)建委备案。
  四、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启用
  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启用应当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未得到批准,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划转或撤销。
  (一)应急支付:建筑施工企业未按时发放工资,需要启用工资保证金用于应急支付的,由属地的区(县)建委、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市建设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关于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资金的申请,经批准,银行在接到市建设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关于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函(样本三)后,启用保证金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完成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
  (二)补齐:建筑施工企业出现应急支付的情况后,账户内资金应在30日内予以补足,并将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上报其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撤销
  经相关单位书面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符合撤销保证金账户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持市建设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关于撤销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函(样本四)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的撤销手续。银行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至建筑施工企业指定的账号中。
  六、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监督检查
  市和区(县)建设委员会、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对建筑施工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相关规定,存在未设立、未补足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等行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3-6个月内承接新工程。
  样本一: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函
  样本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参考文本)
  样本三:关于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函
  样本四: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函

  样本一:
关于__________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函
  __________银行:
  根据《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贵行为__________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于该单位在其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存入-万元资金后,函复我处。
  特此致函
__________建设委员会(签章)?
__________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章)
年 月 日??????

  回执
  __________建设委员会:
  __________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__________开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函收悉,该单位于--年--月--日在我行开立工资保证专用账户,账号__________。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该单位专用账户存款额为__________。
  特此回执。
__________银行(签章)
年 月 日???
  样本二: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参考文本
  甲方(建筑施工企业):
  地址:
  乙方(开户银行):
  地址:
  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据《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就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根据有关规定,甲方在乙方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万元存入其在乙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
  二、甲方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按约定存款后,乙方为甲方出具开户证明及存款凭证,并详细记录甲方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入账款项、金额和支出情况。
  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内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用于垫支工程款、材料费等其他用途。此账户不出售支票,只能办理柜台业务。
  四、市建设委员会和市劳动保障局有权责令甲方启动保证金专用账户资金。
  五、甲方启动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资金时,应持市建设委员会和市劳动保障局共同出具的证明和存款人签章的付款凭证。甲方未出具证明的,乙方将不予办理启动资金相关手续。
  六、专用账户资金启动以后,甲方须在30日内全额补足所动用的资金。逾期不补的,乙方有权向建设委员会和劳动保障局报告。
  七、建设委员会和劳动保障局的工作人员有权持介绍信和工作证对专用账户内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可持市建设委员会和市劳动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到乙方办理专用账户销户手续。
  九、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
  十、本协议生效以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有违约,将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本协议附件: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由甲方报建设委员会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样本三:
关于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资金的函
    银行:
  需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内的资金。烦请贵行从的账户(账号__________)转账至,账号,金额。
  特此致函。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签章)?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章)
年 月 日?????
  样本四:
关于撤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函
  银行:
  现同意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的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予以撤销,账户内的剩余资金由其自主支配,请贵行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致函。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签章)?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