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工伤康复试点机构的通知

2014-12-18 10:57:00   浏览: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工伤康复试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在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和省本级统筹地区逐步开展工伤康复试点工作:确定河北以岭医院为“河北省工伤康复中心, 开滦职业病医院为“河北省工伤尘肺康复试点机构,秦皇岛市第一医院为“秦皇岛市工伤康复试点机构。?br />   工伤康复试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抓紧本地区开展工伤康复的各项筹备工作,年内实现全面启动。承担工伤康复试点任务的各医院机构,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省劳动保障厅规定的工伤康复机构准入条件和评估标准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增加高素质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配备符合标准的康复专业设备,进一步提高工伤康复服务的质量,完善工伤康复服务的种类。?br />   其他市要提高做好工伤康复工作的认识,在健全工伤保险机构、不断提高工伤覆盖程度、保证工伤基金安全稳健运行、切实落实储备金制度等方面做好工作,为全面开展工伤康复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