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各县(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任务的通知

2014-12-19 09:05:00   浏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任务的通知》(榕政办〔2013〕113号)已印发,其中城镇居民扩面任务数包含已先期参加新农合的城镇居民人数,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现将剔除新农合参保人数后的2013年度各(县)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如下:
  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任务
地区 城镇居民参保任务
鼓楼区 100000
台江区 70000
仓山区 170000
晋安区 80000
永泰县 35000
马尾区 23000
福清市 75000
长乐市 42000
连江县 40000
闽侯县 41000
罗源县 22000
闽清县 30000

  请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确保完成城镇职工及居民参保任务。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